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于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实际,现组织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仍采取分类认定,即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我校获批申报名额23个。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开展实际,学校决定在现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础上开展此次遴选工作。可申报的课程范围如下:
(一)线上一流课程:限于被认定为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限于被认定为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
(三)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申报范围包括:
1. 被认定为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申报不同类别课程的;
2. 被认定为2019年或2020年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的;
3. 被认定为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的;
4. 纳入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建设范围内的课程。
此次申报,教师(团队)只能参与申报一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课程要求
五类课程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五类课程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课程材料详见各类课程申报书(附件4-8)。
请计划申报的课程团队教师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积极评估自身课程建设情况,根据建设成果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方式
(一)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课程团队无需申报,经自我评估后主动放弃申报的,可于5月8日前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周老师,电话58909093。
未主动要求放弃申报的课程将被自然纳入申报遴选范围,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遴选并确定申报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符合申报范围的课程负责人,经自我评估后选择申报的,应于4月30日前将课程信息(详见附件9)报课程开设单位。各开课单位不限定申报课程数量。各开课单位于5月8日前将课程汇总表(本通知附件9)盖章扫描PDF版、Word版发送至:jwcjwk@cupl.edu.cn,联系人:周老师,58909093。
申报结束后,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遴选并确定申报课程。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教师/团队应当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积极参加申报工作。一经被选入申报范围,须按照学校后续申报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完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准备、说课视频录制、课堂实录、上网申报等各项申报工作,依照学校安排参与申报过程中的启动会、申报集体指导、申报个别指导等工作。
(二)各开课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尽快组织落实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课程教师/团队参与申报工作,并积极支持后期的申报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此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组织工作。学校计划于5月中旬确定23门申报课程并召开申报工作启动会;教师于5月底完成初步文字材料准备工作;6月进行说课视频及课堂实录录制工作;7月1日前所有材料准备完毕,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于7月初向教育部报送纸质材料。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协助进行申报材料的相关视频制作。
五、特别说明
(一)申报的课程应当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开课建设运行两轮次。其中申报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的,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因受疫情影响进行线上教学的,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以视为一个完整教学周期。
(二)申请参与校内遴选的课程团队,无需填写附件4-8的申报书,但需仔细阅读并以申报书中的指标对照自身课程建设情况。
政策咨询、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8909093。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